郭敬坡律师

郭敬坡

律师
服务地区:全国

擅长:房产纠纷,刑事案件,婚姻家庭,公司企业,劳动纠纷,征地拆迁

180-2234-7618
咨询请说明来自法律快车(服务时间 09:00-21:00)
留言咨询

已付定金的商品房买卖合同,帮当事人要回定金

来源:郭敬坡律师
发布时间:2019-11-01
人浏览

本案我方代理原告

原告在被告二的推荐介绍下,于2018年7月13日同被告一签订《认购协议书》、装修协议书》

原告的意向是投资房地产事宜,反复告知被告,说明购房是用来短期投资炒房,在网签前或者交首期购房款前要能够改名卖给其他人,被告二对原告虚假承诺能够在网签前或者交首期购房款前改名,并且能够给予原告内部折扣的优惠,欺诈诱骗原告与被告签订《认购协议书》、《装修协议书》。但协议签订后,在跟被告的沟通中,不确认能够改名,把责任推脱给销售人员,销售人员也不予认可,导致原告不能实现原来的短期投资的目的。

另,原告一直没看过购房合同,被告一直推脱不让看。购房合同与认购书说的不一致,原告与被告并未对购房合同达成意思一致的表示。至此,被告及其工作人员以诱骗、欺诈的手段诱使原告签订协议,导致原告财产损失、时间损失。

因此,原告提出要求被告退回签订两个协议所付的定金总共6万元

在我方律师的积极举证,录音以及交涉下,法院开庭审理后,以调解结案,返还6万元定金。

本案在佛山高明区法院审理。


以上内容由郭敬坡律师提供,若您案情紧急,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郭敬坡律师咨询。
郭敬坡律师
郭敬坡律师主办律师
帮助过 7040 万人好评:492
  • 经验丰富
  • 态度好
  • 解答快
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9楼
180-2234-7618
在线咨询
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
  • 律师姓名:郭敬坡
  • 执业律所:北京市盈科(广州)律师事务所
  • 职  务:主办律师
  • 执业证号:14401*********469
联系本人CONTACT ME
  • 服务地区:全国
  • 咨询电话:180-2234-7618
  • 地  址:
   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9楼